一、考试违禁物品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1、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的指定位置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检查前考生将所携带的违禁物品一律放在“物品存放处”。
2、为顺利通过检查,建议各位考生在7、8日两天尽量不戴金属配饰、不穿带有金属饰品的衣服,请考生和家长们积极配合。
3、所有考生要主动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对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4、如果检查过程中金属探测仪报警,不要紧张,考生须解释清楚,并交出违禁物品。考生及所携带的规定范围内的考试用品通过检查后,就可进入考场。
5、已经通过检查的考生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后返回,必须再次接受检查。
6、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的考生,其轮椅、拐杖、绑带、夹板等医疗器械均应接受检查。
7、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
二、考生禁带物品
1、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2、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
3、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4、涂改液;
5、修正带(含透明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