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三联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 科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47号
四、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1 | 智能交通技术运用 | 专科 | 三年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专科 | 三年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专科 | 三年 |
4 | 动漫制作技术 | 专科 | 三年 |
5 | 会 计 | 专科 | 三年 |
6 | 护 理 | 专科 | 三年 |
7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专科 | 三年 |
五、报考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等群体(以下简称“社会人员”)。
六、报名流程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报名,再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网上填报、缴费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工作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试时间
2019年6月19日-7月10日(8:30-16:30),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来我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参加测试须携带的材料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八、考试科目
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
2.测试分值:100分。
3.测试内容:考生职业技能;考生职业适应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等。
4.面试方法:学校组织考官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考官提问、考生现场操作或解答(含职业兴趣、才艺或作品展示)的形式,由考官集体评分。面试时间为每人不超过10分钟。
九、考试地点
合肥市合安路47号安徽三联学院
十、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体制: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3.录取办法: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录取调剂办法:我校本着对考生有利的原则,在本校招生总计划内调整各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如果某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将其剩余计划按照其他专业未录取的合格生源比例进行调剂。
十一、学籍管理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事先以纸质书面形式向学校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或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新生注册后,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三、学习形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编班,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搭建学分银行,实现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分阶段完成学业,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在优质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和教学改革上给予保障。创新考核评价,学员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如网络课程、远程教育课程等)学习课程并取得成果,可以进行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可记入学生的学业学分。
十四、教学总课时
三年制专科专业总学时为1200-1400学时。
十五、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安徽三联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六、奖贷助补免措施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别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任何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协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开设“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4.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按《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申请学费资助。
5.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学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6.符合“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和“村两委”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费减免。
十七、其他须知
1.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2019年7月21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
3.2019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它神经系统疾病者不得报考我校。
5.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后,通过我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3830712
7.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并被录取。
8.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政策负责解释。
十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830736、63826339
网 址:www.slu.edu.cn